煙臺APP軟件開發需要關注的問題
2021-03-24
伴隨科學技術的持續發展,各種電子設備每天都在發生著變化,最明顯的就是我們經常使用的智能手機與電腦,品質在持續提高,甚至我們在購買的時候,被買新不買舊的觀念引導,現在差不多是人手一臺,這也證實了科技時代的發展下,電子產品在穩步發展,各種智能手機軟件層出不窮,我們的生活也在發生改變。
移動互聯網的興起為用戶提供許多方便,但同時也使隱私保護遭受更多挑戰,我們在使用APP時,都會接觸到一個流程,那就是注冊,注冊需要用到我們的個人信息,不僅僅是我們的個人信息,還有許多手機的權限,種種利益驅動之下,許多APP都存在侵害用戶隱私、權限濫用等許多問題。
早在2017年6月1日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里就規定,“網絡運營者搜集、使用個人信息,應該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的原則”、“不可以搜集與其提供的服務不相干的個人信息”,“最小必要”原則也由此被廣泛提及。在這之后,自2019年開始,相關部門又組織開展專項治理,并于2020年1月發布了《APP違法違規搜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》。系列法律法規的公布,凸顯了國家層面針對網絡個人信息保護的高度重視。但因為與此直接相關的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尚未公布,缺少執行細則,造成部分APP運營者為追求商業利益而刻意搜集大量與服務不相干的個人信息,使用戶隱私泄露成為隱患。
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,我們在開發APP時,不可以獲取不必要的個人信息,保護用戶信息,是發展的根本,需要從功能出發,獲取必要的功能信息,就像我們經常使用的地圖APP獲取位置信息、出發地、抵達目的地這樣的必要功能信息,小編使用過一類小說APP,使用時提示需要獲取位置信息,什么時候小說APP也能有導航功能了?所以我們在開發APP時,從功能出發,保護用戶隱私,攜手發展,合作共贏。
移動互聯網的興起為用戶提供許多方便,但同時也使隱私保護遭受更多挑戰,我們在使用APP時,都會接觸到一個流程,那就是注冊,注冊需要用到我們的個人信息,不僅僅是我們的個人信息,還有許多手機的權限,種種利益驅動之下,許多APP都存在侵害用戶隱私、權限濫用等許多問題。
我們在平時使用智能手機做某些事的時候,需要用APP作為媒介,例如發消息需要使用電話或者是社交軟件,這也是我們平時下載某些應用的時候,尋找對應功能app的依據,我們在開發APP時,需要對APP的功能進行定位,尋找合適的群體,消費者通常都非常注重產品的功能性與實用性。針對消費者來說,沒有功效的產品,人們是不會對它形成動機的。功能定位在突顯產品性能的同時,主要以產品相互間的差別作為定位的切入點。進行功能定位時,需要注意研究產品的性能,更關鍵的是產品的獨特功能。突顯產品的高效率功能、突顯產品準確無誤、突顯產品效率快速安全、突顯產品節能的特點、突顯產品新技術等。
通過上面所述的侵害隱私問題與產品功能定位,國家按照APP的功能公布了相關規定:
早在2017年6月1日施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里就規定,“網絡運營者搜集、使用個人信息,應該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的原則”、“不可以搜集與其提供的服務不相干的個人信息”,“最小必要”原則也由此被廣泛提及。在這之后,自2019年開始,相關部門又組織開展專項治理,并于2020年1月發布了《APP違法違規搜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》。系列法律法規的公布,凸顯了國家層面針對網絡個人信息保護的高度重視。但因為與此直接相關的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尚未公布,缺少執行細則,造成部分APP運營者為追求商業利益而刻意搜集大量與服務不相干的個人信息,使用戶隱私泄露成為隱患。
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,我們在開發APP時,不可以獲取不必要的個人信息,保護用戶信息,是發展的根本,需要從功能出發,獲取必要的功能信息,就像我們經常使用的地圖APP獲取位置信息、出發地、抵達目的地這樣的必要功能信息,小編使用過一類小說APP,使用時提示需要獲取位置信息,什么時候小說APP也能有導航功能了?所以我們在開發APP時,從功能出發,保護用戶隱私,攜手發展,合作共贏。